民族学考研元明清年代悠远当地民族方针_准则_王朝_升官(民族学考研参考书目)缩略图

原标题:民族学考研:元明清年代悠远当地民族方针

元明清年代悠远当地民族方针

古代悠远当地民族方针,自秦汉历唐宋,打开到元明清年代,现已构成准则,即打开变成了“土司准则”。土司准则的打开进程是:元代构成土司准则;明代土司准则臻于完善,打开抵达鼎盛;清代因大举“改土归流”,削弱实力,土司准则逐步式微;民国时,土司不少出境任官、干事,土司准则式微。

(一)元代悠远当地民族方针

元王朝,在前历代王朝对悠远当地区域少量民族施行方针的基础上,又有新的打开。元王朝在悠远当地少量民族区域,实施“蒙、夷参治”之法,官有“流”“土”之分。“参用其土酋为官”之“土官”。文职有军民总管、土府、土州、土县等,武职有土宣慰司、土宣抚司、土招讨司、土抚慰司、土长官司诸司。元代仅悠远或山区长官司完尽是以土人(当地少量民族领袖)为官。公布悠远当地区域少量民族巨细领袖官职后,即赐予诰敕、印章、虎符、驿传玺书与金(银)字圆符等信物。土官皆世袭,其遵循、升官、奖或惩订有规则,树立贡赋、征调之制。所以,土司准则构成。

1.“参用其土酋为官”

元王朝在悠远当地少量民族聚居区域设置当地政权,对中上级当地政权实施“参用其土酋为官”之原则。根据史籍记载,举例如下。

文职:(1)路总管府或军民总管府土官。至元三十一年(1294年)四月,“以金齿归附官阿鲁为孟定路总管”[10](卷十8p383)。泰定二年 (1325年)七月,大、小车里蛮来献驯象,“置车里军民总管府,以土人寒赛为总管”[10](卷二十九p658)等。 (2)州土官。至元三十年(1293年),黔中蛮泊崖洞田万顷内附,“升泊崖为施溶州,以万顷知州事”[10](卷一百六十二p3811)等。 (3)县土官。至元二十七年(1290年)九月,“金竹府知府扫闾贡马及雨毡,且言:‘金竹府虽内附,蛮民多未服。近与赵坚招降竹古弄、古鲁花等三十余寨,乞立县,设长官总把,参用土人。’从之”[10](卷十8p340)等。

武职:(1)宣慰使或宣慰使都元帅。至元十8年(1281年),信苴日入觐,帝嘉其忠勤,“进大理威楚金齿等处宣慰使、都元帅”,后其子阿庆袭爵,授“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、都元帅”。[10](卷一百六十六p3911)等。(2)宣抚使。后至元元年(1335年),平伐、都云、定云酋长宝郎、天都虫等来降,即其地复立宣抚司,参用其土酋为官。”[10](卷三十六p825-826)等。 (3)抚慰使。至元十五年(1278年)闰十一月,罗氏鬼国主阿榨、西南番主韦昌盛并内附,“诏阿榨韦昌盛各为其地抚慰使”,等。(4)长官。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九月,中书省臣言“……宜设管军民司,以其土人……为长官。”[10](卷十七p366)等。

2.赐予诰敕印章等证件信物。

元代早年,历代王朝对悠远当地区域归附的少量民族领袖,皆仅是赐封一个职官或爵位称谓。自元朝始,公布悠远当地区域少量民族领袖土官土司今后,需要正式赐予诰敕、印章、虎符、驿传玺书与金(银)字圆符等证件信物。

(1)诰敕。“诰敕”,是元朝廷给土官土司的“任职证书”。至元十五年(1278年)十二月,都掌蛮夷内附,以其长阿永为西南番蛮抚慰使、得兰纽为都掌蛮夷抚慰使,“授宣敕”[10](卷十七p366)等。(2)印章。印章是土官土司声威的标志,以此号令公民。元统二年(1334年)正月,云南土酋姚安总管高超来献方物,“锡符印遣之”[10](卷三十8p820)。(3)虎符。因为边境土官土司有保境靖边的责任,故赐“虎符”,给予“控制军马”的权力。中统二年(1261年),“赐大理国主段实虎符”[10](卷四p71)。(4)驿传玺书与金(银)字圆符。至元四年(1267年),招谕西番诸族酋长以其民入附,以阿奴版的哥等为喝吾等处总管,“并授玺书及金银符”[10](卷六p116)。此证件与证明,起到朝廷与悠远当地民族区域交游联络疏通无阻的作用。

3.遵循与升官。

元代土官土司,遵循须经朝廷允准,于王朝有功者奖赏升官,有罪者要议惩办,初步树立起各种打点办法。例如:大德8年(1304年),“以云南顺元同知宣抚事宋阿重生获其叔隆济来献,特升其官 (为宣抚使)”[10](卷二十一p457);泰定元年(1324年),广西土官黄胜许为怀远大将军,遥授沿边溪洞军民抚慰使,致仕,“其子志熟袭为上思州知州”[10](卷二十九p652)。

4.朝贡与纳赋

土官土司是朝廷“命官”,应向朝廷朝贡与纳赋。例如: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十一月,“提省溪、锦州、铜人等洞酋长杨秀朝等六人入见,进方物”[10](卷十七p368)。

综上所述,元王朝对悠远当地少量民族区域实施“参用其土酋为官”的土官土司方针,又树立遵循、升官、贡赋、奖惩等法规,使其进一步准则化,逐步构成了“土司准则”。

(二)明代悠远当地民族方针

明朝在元朝对悠远当地区域少量民族实施“参用其土酋为官”的土官土司方针而构成土司准则的基础上,又有了新的打开。明朝施行大力推广土司准则方针,对土司准则的土官土司设置、授职、衔品、升官、奖惩、贡赋、土兵等作了一系列规则,全部地完善了土司准则。在明朝中期早年的一百多年时刻,是土司准则的鼎盛时期。在明朝的晚期,征讨暴动土司、削弱不法土司实力,初步改土归流,土司准则才逐渐走向势弱。

1.土官土司设置

明朝的土官土司设置,从湖广初步,逐步向西南打开,最终在东北悠远的奴儿干地域设置了许多的羁縻卫所土司。

至正二十三年(1363年),朱元璋与“大汉”皇帝陈友谅大战于鄱阳湖,陈友谅战死,朱元璋胜后,湖广区域施州、永顺、保靖等地,“元时所置宣慰、抚慰、长官司之属,皆先后迎降”,朱元璋“以原官授之”[11](卷三百一十p7982),隶归于湖广。

据计算,明朝先后在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、广西、广东少量民族聚居区域设置巨细土官六百五十六家(土官属官及无品秩者未计入),巨细土司五百零六家(土司属官及无品秩者未计入)。自永乐元年(1403年)初步设置,在东北奴儿干少量民族住牧区域先后设置了五百多个羁縻卫所土司。

2.土官土司的职衔、隶属及信物

土官土司的职衔:土官的职衔,“明置军民府、土州、土县,设官如府州县。”[11](卷七十六p1876)

土官土司的隶属:明朝廷把土官土司分为文武职两类。宣慰使、宣抚使、抚慰使、长官司长官为武职,属王朝中心兵部,在省隶都司;土知府、土知州、土知县为文职,属王朝中心吏部,在省隶布政司。把悠远当地区域的少量民族土官土司,完全归入王朝共同的职官组织体系之内。

土官土司的信物:土官土司一经除授,朝廷即赐予诰敕、印章及冠带等信物,作为朝廷命官的凭证。(1)诰敕。朝廷除授土官土司的录用书。(2)印章。朝廷公布土官土司权力的标志。(3)冠带。明朝文武官员,按等第凹凸而公布冠带[11](卷六十七p1636-1637)。 (4)符牌。符牌[14](卷一百8p1621)是朝廷颁给悠远当地区域少量民族土官土司的联络证件与凭证。

3.土官土司授职与遵循及升官

明王朝土官土司官职的公布,据史籍记载:“洪武初,西南夷来归者,即用原官授之。”[11](卷三百一十p7982)“以劳绩多寡分尊卑之等差。”[11](卷三百一十p7982)“因其边境,分析其种落。”[15](卷七十九p6)就是根据的这些方针和原则公布土官土司官职。(1)“即原官用之”。洪武元年“右江田州府土官岑伯颜遣使赍印诣平章杨璟降。二年……诏以伯颜为田州知府,世袭。”[11](卷三百十8p8244-8245); (2)“以劳绩多寡分尊卑之等差。”永乐十六年(1418年)正月乙未,东北奴儿干“毛怜卫指挥猛哥不花奏,本卫千百户哈答等二十余人,每有征调,能效勤劳,今来朝请量升之,以劝将来,遂各升职有差。”[16](卷一百九十p2045)(3)“因其边境,分析其种落。”东北奴儿干少量民族地域“羁縻卫所,洪武、永乐间边外归附者,官其长,为都督、都指挥、指挥、千百户、镇抚等官,赐以敕书、印、记。”[11](卷九十p2222)就是根据归附少量民族巨细领袖的辖地巨细、人员多少而公布官职。

明王朝时土官土司的遵循,作了“皆赴阙受职”“遵循人规模”和“遵循的办法”等一系列规则。(1)“皆赴阙受职”。明朝廷规则,凡土官土司亡故其遵循人须赴朝廷请袭。例如,洪武末,云南镇南州土同知段良病故,“嫡长男段奴,备马赴京朝贺告袭……”[17](卷上p109)。(2)“遵循人规模”。明朝廷规则,“其子弟、族属、妻女、若婿及甥之袭替,胥从其俗。”[11](卷七十二p1752) (3)“遵循的办法”。为了避免作弊假充,明朝廷拟定了一些办法,如“洪武二十六年定,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故团遵循,务要验封司委官体勘,别无争袭之人,理解取具宗支图本、并官吏人等结状,呈部具奏,按例遵循”[14](卷六p123)。如不照规则,则禁绝遵循。例如,永乐时,云南浪穹县箭杆场巡检司土巡检字良故,“亲男字达,备马赴京进贡袭职,为无布政司官吏保结及无宗图随缴,拟将自己发回”[17](卷上p52)。

明代土官土司升官的途径,首要有军功、忠勤、纳米、奉献四途。(1)军功。云南永昌府南甸宣抚司土官刀贡罕子落硬,“以征有功”,正统九年“升宣抚使”[18](p75)。(2)忠勤。云南楚雄高政之妻高纳的斤,“初为同知,永乐中来朝,时仁宗监国,嘉其勤诚,升知府。”[11](卷三百一十三p8072)(3)纳米。贵州安顺州同知阿宽,“景泰二年,遇例纳米升知州”[17](卷下p142)。 (4)奉献。万历十四年(1586年),播州宣慰“(杨)应龙献大木七十,材美……,帝命以都指挥使衔授应龙。”[11](卷三百一十二p8045)。

4.土官土司的“贡”与“赋”

明王朝廷把土官土司是不是“进贡”与“纳赋”,看作是是不是忠于朝廷的标志。明朝廷对土官土司“进贡”作了贡物、贡期、人数、违例的规则。(1)贡物。所贡为方物。(2)贡期。“每三岁入贡。”[11](卷三百一十一p8031)(3)人数。规则“其三年朝觐,每司止许二人。”[14](卷一百8p1618)(大都人是到省会后留下,只少量人可以到京城,能到朝廷的只需贡使了。)(4)违例。入贡“过期”或贡物“不及数”都是违例,违例则要受罚。“容美宣抚贡马及香,礼部以香不及数,马多道毙,又无文验,命于半赏。”[11](卷三百一十p7988)

明朝廷关于悠远当地民族区域土官土司“纳赋”,已拟定了编户、自输、赋额、蠲免、折纳等一套方针和办法。(1)编户。纳赋限于邻近汉族区域的编户之民。广西庆远、南丹、宜山等地,“其杂处溪峒,顽冥不驯,即隶版籍,输赋谓之熟僮,否,谓之生僮。”[19](p2)(2)自输。对新归附者,听其输纳。例如:洪武初,贵州思南宣慰使田仁智等来归,“赋税听其输纳”[20](p28)。(3)赋额。明朝控制安靖后,在民族区域规则了赋额征收。洪武十七年(1384年),“改乌撒乌蒙芒部为军民府而定其赋税,乌撒岁输(粮)二万石、毡衫一千五百领;乌蒙、东川、芒部皆岁输粮8千石、毡衫8百领。又定茶盐布匹易马之数。”[12](卷一百六十二p1)(4)蠲免。因灾荒歉收蠲免。因军功受奖蠲免。“永乐四年免播州荒田租”[11](卷三百一十二p8040)。 (5)折纳。交纳物品答应折纳。“西平侯沐春奏,丽江土民每岁输白金七百六十两,皆麼些洞所产,民以马易金,不谙真伪,请令以马代输,从之。”[11](卷三百一十五p8098-8099)

5.改土设流与众建诸蛮

土官土司实力,在明代中期早年是鼎盛时期,但封建王朝的究竟意图是要政治一体化,因而一有条件和机缘即实施改土设流。在明代中期今后初步改土设流,首要有下列三种情况:(1)对背叛、违法土司改土设流。云南“鹤庆土知府高伦与弟纯屡逞凶暴,杀戮士庶,与母杨氏并叔宣彼此浪费。”正统8年(1443年)勘验,土知府高“伦等皆受刑”[11](卷三百十四p8093-8094),将鹤庆府改设流官。(2)对土官土司绝嗣无人遵循而乘机改流。广西上石西州土知州“何义护印亦故,无嗣,本宗别无以次儿男……成化十五年正月题准选除流官知州彭侃讫。”[17](卷下p111)(3)“不系世袭”为理由改流。上一任大万山长官司长官申世隆之孙申俊,宣慰使田文雅举保到部,永乐间除授都儒五堡三坑等处巡检司巡检。“景泰四年,三司又保嫡孙申秩遵循,本部仍参不系世袭,三月二十九日奏准发回为民。文选司缺册内查得成化十年七月除流官朱光。”[17](卷下p141)

但在其时没有具有全部进行改土归流的条件,只能施行“众建诸蛮而少其力”之策,土司多,则实力小。例如:广西田州、思恩两土府,实力很大,凶杀不已,明朝廷派兵打压后,采纳“众建诸蛮”方针,将其正本的广大辖区域别为若干小片,树立许多小土司,分而治之[11](卷三百十8p8243-8252)。

明王朝对悠远当地少量民族区域打点大力推广土官土司准则,土官土司准则打开到鼎盛时期。其前史作用和意义是:其一,实施土官土司准则,以招安为主、军事战胜为辅,成功地先后收降了西北、西南、南边和东北悠远当地区域各少量民族,结束了整个我国共同;其二,推广土官土司准则,获得了各少量民族上层的撑持,平稳了悠远当地区域的社会次序,然后使社会出产、经济得到打开;其三,树立起朝贡纳赋之制,这不只添加了朝廷的收入,而且亲近了中心王朝与悠远当地区域少量民族上层的君臣联络,及其民族与国家联络。

(三)清代悠远当地民族方针

1.悠远当地民族区域设置土官土司

清代的土司准则,已从明代的土司准则鼎盛时期,逐步走向势衰。

清初,为了削减阻力,从速平定悠远当地少量民族区域,清控制者大举招降,顺治帝曾发布谕旨,“遍地土司,原应世守当地,不得轻听背叛招诱,自外王化,凡未经归顺,今来屈服者,开具原管当地部落,准与照常袭封;有擒执背叛来献者,仍厚加升赏;已归顺土司官,曾建劳绩及未经授职者,该督、抚官通察具奏,论功升授。”[21](卷四十一p481)

康熙平定三藩之乱后,清王朝的控制日趋安靖。跟着清王朝在少量民族区域的实力日益深化和扩展,不断有新的民族领袖向清朝归附。关于这些来归者,也相同公布土司官职。例如:康熙三十九年,“打箭炉、木鸦等处番民一万九千余户归顺,请增设抚慰使五、副使五、土百户四十五,以专统辖。”[22](卷三百七十六p10072)

清代,除前明归降仍袭旧职的千余家土官土司外,又新增树立几百家小土官土司。清代有文职土官四百六十8家,其间新增设土官三百一十二家;有武职土司一千三百一十一家,其间新设土弁、土屯土司三百8十九家。即清代前明归降授职的土官土司为一千零七十8家,新设的土官土司为七百零一家。

2.土官拖鲁“衔和印信号纸

清代土官拖鲁“衔和印信号纸,根柢同于明代,只是略有改变。

清代文职土官职衔等第改变是:(1)清代有虚衔土官。记载“各省土官向无当地村寨统辖者”,虚衔土官“将印信咨送礼部毁掉”,“袭替时,止准换给号纸”[23](卷一百四十五p1)。 (2)等第改变。土知府,明代为正四品,清代为从四品。土副长官,明代为从七品,清代正七品。

清代武职拖鲁“衔等第改变是:(1)明代少量民族区域卫所仅是“参用土人”为官,即只需少量的民族领袖变成卫所土司。清初,卫所官吏归附,仍授原官世袭,从此卫所官吏通通成了土司。例如,庄浪卫指挥同知鲁印昌,“清顺治十六年,印昌子宏归附,袭指挥使。”[22(卷五百一十七p14315)(2)设置土弁(当地土军),以绿营弁衔公布归附或建功的民族领袖。例如,雍正七年维西区域“建城设兵,于旧喽罗七人,给土千总衔三,土把总衔四,分治其地。”[24][三一四二册p1](3)树立土屯,设官有土屯守备、土屯千总、土屯把总、土屯外委[23](卷五百一十三p14253)等。

3.土官土司遵循法

土官土司遵循,清代在明代若干规则的基础上,又作了进一步的规则。

遵循须按宗支嫡庶次序。清规则:土官土司亡故或年迈有疾请代,“准以嫡子嫡孙遵循;无嫡子嫡孙,则以庶子庶孙遵循;无子孙,则以弟或其族员遵循;其土官之妻及婿,有为土民所服者,亦准遵循。”[25](卷十二p2)清代规则较明代具体清楚。

遵循年纪。清规则:“土官子弟,年至十五,方准遵循。未满十五岁者,督抚报部,将土官印信事务,令本族土舍维护;俟遵循之人,年满十五,督抚题请遵循。”[23](卷五百8十九p1)

土官土司遵循期限。雍正三年定:“土官病故,该督抚于题报时,即复明应袭之人,取其宗图、邻封甘结并领号纸,定限六月内具题遵循。”[23](卷五百8十九p1)

土官土司遵循禁例。土官土司违法除名,亲子不袭,由近亲之子袭替;罪大被杀,须择族众戴拥之人继之。[23](卷一百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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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p1)

4.土官土司交贡、纳赋与兵役

土官土司作为朝廷“命官”,就有向朝廷交贡、纳赋和服兵役的责任。

交贡。所贡物品,即各地土特产。例如:四川土司,“贡物有鸟枪、左插、藏香、贝母、黄连、金佛、银佛、腰刀、哈达、鹿茸、氇氇”[26](卷九十六p3067-3211)等。交贡时刻或连年一贡,或三年一贡,多是三年一贡。交通不便利的和悠远区域的民族,有的则是五年一贡。

纳赋。清代悠远当地民族区域土官土司纳赋,多是沿用明代所定赋额。交纳赋税情况:品种有银、米、麦、稞、荞、豆、茶、布等,有的交纳什物,有的是折银。交纳什物是交当地驻军或底层政府,交纳银是上缴府库。各地土官土司交纳赋税林林总总,例如:四川,沙坝抚慰司“每年认纳麦粮一十五石七斗零五合赴茂州上纳”[26](卷九十六p3094)。云南,各土官土司“因其特产、谷米、牛马、皮布、皆折以银,而会计于户部。”[27](卷一百七十三p1)广西,庆远府所属永定长官司?暾髅渍垡迨辶搅恪保坝鋈蠹釉鲆牧搅恪盵23](卷五百8十8p1)。有的土官土司除王朝征收之外,另加增派“较之有司征取正供,不啻倍徙。甚至取其马牛,夺其子孙,生杀任情”[23](卷五百8十九p2),更使土民群众苦不堪言。

兵役,土官土司统辖区域的少量民族精壮男人,都有服兵役的责任。清代,在四川、云南、贵州、广西、广东、湖南、湖北、甘肃等区域有许多土兵。清代土兵,直接隶属土官土司的没有明代多,而土弁土兵、营汎属兵却是数量许多的。土兵的作用是,平常“保境安民”,有严峻战事时“出征交兵”。(1)“保境安民”。例如:四川理塘当地,为了维护交互易商货旅,避免响马,设置了许多土兵,“崇喜长官司管领东路土步兵七十五名,毛丫长官司管领西路土步兵七十五名……以防堵番贼,护卫擢报也。”[28](卷上p6-7)(2)“出征交兵”。例如:用土兵打压农人起义,咸丰二年,和平军“入湖南……贼进犯长沙,(永绥协副将瞿)腾龙率苗兵千人赴援。”[22](卷四百二p11856)

5.平稳社会次序与削弱土司实力

迨清代,悠远当地少量民族区域土地领主制渐被土地地主制替代。在这社会大打开大改造时期,清王朝采纳首要平稳社会次序而逐步削弱土官土司实力的方针。

平稳社会次序。清王朝采纳了如下的方针和做法:(1)维护“官庄田亩”。清代除土弁有俸饷外,土司无俸饷,悉数开支全赖“官庄田亩”供给。清乾隆四十三年复准,“广西省庆远等五府属土司,各有官庄田亩,收取租息,以资养赡……不许私相典卖。如再有违禁不遵者,当即追价入官,田复原主。”[23](卷五百8十九p3) (2)禁绝汉民重利克扣。规则:“苗寨表里及肩挑生意开店客民,将钱米货品借给苗民,止许取利三分。如有重利克扣,准折田土子孙者,将田土子孙给还苗民,钱债追给入官。”[29](卷四p20)

削弱土司实力。清王朝采纳了对土司划定疆界、捆绑土司权力、不许土司土民私行离境、土司分袭等办法削弱土司实力。(1)划定疆界。如:川南,将汉、夷“分疆界”[22](卷三百七十六p11578)。(2)捆绑土司权力。如:“凡镇臣(流官)所驻当地,境内土司,俱应属其统辖。”(30)(卷8p143]“土府权轻,惟专巡捕,征粮而已。”[31](卷十一p9)(3)土司分袭。分后降袭:“土官嫡长子孙……如文职本乡官系知府,则所分者给通判衔;系通判,则所分者给县丞衔。武职本乡官系指挥使,则所分者给指挥佥事衔;系指挥佥事,则所分者给正千户衔。”[23](卷五百8十九p1)(4)改设官、改区划。如,“康熙六年,云南县改设流官知县,其知县改县丞。”[22](卷五百一十四p14259)又,云州猛猛土巡检,“乾隆二十九年,改属顺宁府”[22](卷五百一十四p14266),渎职。

6.改土归流

土司准则逐步暴显露不少坏处,土司在其权力统辖规模内严格控制属民,对中心叛服不常,打扰与之接壤的汉民,拖鲁‘间也不断发生战争。

这些情况严峻损坏社会次序,日久沿用的土司割据也影响王朝的安靖控制,迫使王朝不得不进行改土归流。自明末,朝廷初步实施改土归流方针,但并未大规划进行,至清朝时,土司严格违法的情况愈加严峻:云南永昌府土司,“田产子孙,唯其所欲,若乐安危,唯其所主。苛虐生灵若儿戏,然莫敢有咨叹气于其侧者。”[32][第8帙p47)四川金川土司,“其有躲避徭役,不遵土司饬遣者,例最严格,籍没其家,将其人并家族分卖各部落为奴。”[33](卷二p13)。

实施改土归流。清雍正四年(1726年),朝廷委任鄂尔泰为云、贵、广西三省总督,担任改土归流事,即打开了全国性大规划的改土归流。鄂尔泰采纳招安和打压两手,用五六年时刻,至雍正九年根柢上结束了三省的改土归流。改土归流首要是以下列理由进行:(1)因土官土司“为乱”而改流。例如,雍正五年(1727年),乌蒙土司禄鼎坤率二子投诚,然“遣使往谕禄万钟等,缴印就质”,禄万钟却“支吾违背,至再至三”,禄万譬又与镇雄土府陇庆侯“合谋拒命,背叛显着”,云贵总督鄂尔泰派兵平定后,即将乌蒙、镇雄两土府改土归流[34])(卷五十五p15-16)。 (2)以“男】幢“贪劣”“不法”等罪名改流。例如:云南邓川州土知州阿□远,“因纵贼殃民,雍正四年改流,安插江西”[22](卷五百一十四p14260)。贵州中曹长官司副长官刘氏,“雍正十一年,田兴爵以横暴不法拟流,以其地为恩施县”[22](卷五百一十五p14277)。 (3)以土官土司“纷争”而改流。例如,广西上林长官司,泗城州和广南府土官,“互争不息,清初改为西林县,设流官”[35](卷十六p15)。 (4)托言土民“示威”而改流。例如,光绪时,云贵总督刘长佑奏,田州“土知州岑乃青病故,无子,族众支分争袭,分党仇杀,土民流离转徙,日不聊生,来营哭诉苦状,均愿归流官统辖,不愿复为岑氏土民。应请将土田州革去世职,其地改设苗疆知县一员”[36](卷一百三十六p8960)。 (5)以土官土司“自请改流”而改流。例如,东川军民府土知府,“(康熙)三十四年,永明妻禄氏因其二子被害,争杀相寻,陈请改土归流”(18)[第十册p95],所以设知府,世?斐?br>

改土归流的意义。经过清代的改土归流,土官土司实力大大削弱,土司准则便逐步式微。因而清王朝加强了对西南部悠远当地一些少量民族区域的控制,有利于这些少量民族区域的出产和社会经济的打开。回来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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